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近几十年,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风云巨变的经济风暴中却催生了全球范围内的创新活动,世界各地逐渐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的是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设置的特定区域,其依托于智力密集、技术密集、集聚区域和开放环境,依靠先进科技资源、雄厚资金支持和现代管理手段,通过税收和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确立了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命题。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 号)对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作出进一步部署。截至2020年底,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69家,其中东部70家、中部44家、西部39家、东北16家,建设了21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十四五”时期,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高新区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当前,做实做好“高”和“新” 这两篇文章,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已成为国家高新区新时代发展的重要任务。
11月9日,科技部发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其中透露,到“十四五”末,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220家左右,实现东部大部分地级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级市基本覆盖。适度增加国家自创区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创区,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本着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开放协同、绿色智能、特色发展的原则,《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的高水平标准,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全方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对此,《发展规划》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深化园区开放合作、提升创新治理水平。
在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方面,《发展规划》支持区内骨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实验设施、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开放实验室,面向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检验检测等资源。支持园区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地区建设研发机构。
在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方面,《发展规划》鼓励国家高新区加强战略前沿领域部署,实施一批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战略产业新引擎。支持国家高新区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和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面向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前瞻部署一批未来产业。
在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方面,《发展规划》支持园区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高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非招标采购力度。鼓励园区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为了促进高水平科技创业行动,《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创业亟需的专业化众创空间、硬科技孵化器,集聚市场化运营团队,打造专业化技术平台,强化产品研发、工业设计、小批量试制、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功能。
针对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发展规划》亦有安排,鼓励国家高新区谋划建设低碳产业专业园,培育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支持园区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智能工厂等。
《发展规划》在保障措施中还提到“实施若干关键行动”,在国家高新区组织开展科教资源集聚区建设、应用场景建设、未来产业培育、高水平科技创业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园区绿色发展、数字园区建设、跨区域园区合作、“一带一路”园区国际合作等行动。
建设国家高新区是我国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部署。面向未来,国家高新区应持续向着“又高又新”的方向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为我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