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质量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领域,是生态环境部门有效行使生态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的重要支撑。近期,生态环境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了《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生态质量 监督监测业务体系不断完善,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水平不断提高主动发现生态破坏问题的能力大幅提升,精准高效支撑生态保护监管。
《工作方案》提出了组建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全面加强数据管理和质控、完善工作机制等四项工作任务。
组建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提出完善生态质量遥感监测网络、组建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提出遥感监测、地面监测及其他指标收集;全面加强数据管理和质控痛处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数据管理、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数据质控等。
地面监测针对全国范围典型生态系统进行样地监测、现场技术校核、地面验证等。样地监测即根据生态系统变化周期,对草地、湿地、荒漠等每年监测一次,森林、农田、城乡等每五年监测一次。
此外,《工作方案》还明确了时间要求,提出2023年9月15日前,各省将**批生态质量监测站申报材料和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布设方案报送生态环境部。
《工作方案》是补齐生态保护监管短板弱项的有益探索,对推进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转型发展,更加精准、科学支撑生态保护修复监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