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指依托县(区、市)或产业园区集中管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特色产业为支柱,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国家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认定从主导产业、创新能力、数字化升级、绿色化转型、开放合作等多方面进行考核,选拔条件严格,具有很强竞争力。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4万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久前表示,今年我国将重点建设10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让更多中小企业参与到重点产业链发展当中。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并发布《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居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知》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