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是在荧光成像的基础上加装激光,激光扫描器,针孔等装置,使用可见光激光荧光探针结合计算机进行图像处理,不仅可以观察固定的细胞,组织切片还可以对活细胞的结构、分子、离子进行实时动态地观察和检测。
近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就“科研处激光共聚焦显微镜3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F24B1BHA0021)”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673万元。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或线上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24B1BHA0021
项目名称:科研处激光共聚焦显微镜3台
预算金额:6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限价(如有):6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科研处激光共聚焦显微镜3台项目。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或线上网络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文件领取二维码”,扫码填写招标文件获取单位相关信息并完成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提交后的相关信息后发出招标文件。 线下方式获取“文件领取二维码”:⑴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⑵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线上方式获取“文件领取二维码”:需将证明材料(上述⑴或⑵方式)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预留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将回传“文件领取二维码”。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7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