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有助于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等。生态环境保护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523.14万元。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SJ-ZFCG-2024-0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31400
**限价(元):5231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31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53台,用于各种生活及工业污水的COD、氨氮、总磷、总氮、浊度的检测。
2.流量计(明渠流量计)53台,流量计(明渠流量计)53台,用于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水处理、排放企业在线监测系统中的流量监测单元(在线流量计)进行比对以及校准核对,不需要停产,也可适应于九种基本堰型:三角堰、矩形堰、等宽堰、矩形宽顶堰、圆宽顶堰、三角形剖面堰、平坦 V 型堰、巴歇尔槽、无喉道槽选取;同时将环境条件(温度、气压)、地理位置(经纬度)纳入比对数据系统,使测量比对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3.便携式水质采样设备48台,用于实现自动采样、冷藏(冷冻)、远程控制、密码锁、视频监控等功能。
4.水质快检试剂包100台,用于检测水质中各种含量,能够快速、简便,检测结果容易判断,易于携带,便于现场测试,流动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后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采购仪器设备的交付工作,7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