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被定位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是南海区着力打造的六个医疗高地之一。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获得南海区公立医院群众最满意医院称号。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就“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樵资源(采购)012号)”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71.2万元。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樵资源(采购)012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1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为准。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涵盖所投标医疗器械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所投标的医疗器械货物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材料的复印件】。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远程电子开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