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民用建筑做好节能降碳有关工作,近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期以来,北京市积极推动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并取得良好成效,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处于全国前列。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立足北京市民用建筑发展实际,突出优化用能结构,提升能效水平,转变建造方式,提高建筑品质,倡导行为节能等重点工作,全面促进民用建筑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为确保北京市2030年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创造条件。
《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民用建筑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双降。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完善绿色建造体系、提升建筑品质、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创新治理模式等。到2030年前,建筑领域碳排放强度保持下降趋势。绿色低碳建筑的政策体系、产业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并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符合条件的建成超低能耗或近零碳排放建筑。持续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绿色低碳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
《工作方案》提出6项“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完善绿色建造体系、提升建筑品质、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创新治理模式。其中,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方面提出,一是提高绿色电力应用比例,2025年按全市外调绿色电力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计,实现民用建筑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双降。二是提高供热系统效率,大力推广供热计量和末端智能化控制等,到2025年,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下降10%左右,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三是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现城镇建筑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0万千瓦,新增热泵供暖应用4500万平方米等。
此外,《工作方案》还提出5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建筑节能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要科学制定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开展考核评估,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区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后评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设立建筑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以财政奖励或补贴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农宅抗震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材等建筑绿色发展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制定“十四五”时期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绿色化改造的,改造后节约的资金,在合同期内财政部门不予核减,可专项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研究制定《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围绕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技术应用和激励措施等开展立法研究。加快研究立法配套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是提升产业工人技能。加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举办技能大赛、优秀企业经验推广、政策激励引导等,多措并举培养一批高素质产业工人,为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是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和动员,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形成“我以节能降碳为荣,我以节能降碳为乐”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