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承担着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职责。检验检测能力是疾控中心履行职责的基础。为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疾控中心需要采购仪器设备,完善实验室建设。
近日,受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2023年宁德市疾控中心设备和试剂耗材采购(三次)”组织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00.7万元。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GYG[GK]2023006-2
项目名称:2023年宁德市疾控中心设备和试剂耗材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7,0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宁德市疾控中心设备和试剂耗材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7,000.00元
采购包**限价: 1,00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7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次采购产品若有属于国家强制性3C认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3C认证要求。本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3C认证证书或者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3C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次采购产品若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节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节能、信息安全产品)要求,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只需要对此合同包1产品序号1至序号1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若未完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视为满足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此项资格条件;(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1-19 至 2024-01-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0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1号开标室-宁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