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将为我国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以“三个阶段”、“六大方向领域”、“四大工具”和“四项制度保障”为核心,构建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海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实施意见》通过支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等“六大方向领域”,助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四大工具”,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省与市县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各类资源和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推动自由贸易港相关税收政策与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发展相衔接,积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财政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同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绩效管理、加大政策宣传等“四项制度保障”,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级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财税、投资、价格、金融等政策合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财政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有效推进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向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接下来,海南省财政厅还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各项政策尽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