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首批在15个省(自治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计35个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首批在15个省(自治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计35个名额。
本建设方案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激发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推进试点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政策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 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方案》提出了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降碳4条工作原则,以及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为推进碳中和奠定良好实践基础。
建设过程中要确定试点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机制、开展全民行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要确定试点名单、编制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加强总结评估、做好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