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组织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杀菌乳》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1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杀菌乳》(意见稿)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高温杀菌乳。高温杀菌乳是仅以单一品种生乳为原料,经高温杀菌等生产工艺制得的液体产品。
该标准规定了高温杀菌乳的技术要求及其他,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对高温杀菌乳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作出详细规定。生乳应符合GB 19301的规定;高温杀菌乳的色泽应呈乳白色或微黄色;状态须是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高温杀菌乳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的规定;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 4 的规定。此外,在“其他”方面,该标准规定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标准“高温杀菌X乳(奶)”。
该标准明确,高温杀菌是指在有效杀灭病原性微生物的同时,产生高于巴氏杀菌但地域灭菌处理程度的化学、物理以及感官变化的热杀菌操作,应确保达到表A.1中所示之一的温度和时间要求, 并保持在该温度或以上至少持续相应的时间,或其他等效热加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