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1〕186号)和市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国家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15号)有关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的要求,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和区域计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并公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批准由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等单位分别起草的《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校准规范》《动平衡机校准规范》2项计量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后,《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校准规范》《动平衡机校准规范》将以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的形式发布,具体发布和实施日期另行规定。
《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校准规范》
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是一种物质成分分析仪器。其工作原理是:激光器发射激光,激光聚焦系统会聚激光烧蚀待分析物质产生等离子体;等离子体中的原子、分子或离子中的电子激发到激发态,由上能级跃迁到下能级时辐射特征光子;等离子体辐射收集系统采集特征光子信号后经光谱仪色散,由数据处理系统依据元素的特征谱线进行定性分析,依据元素的特征谱线强度或整体光谱信息进行定量分析。
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通常由激光器、激光聚焦系统、等离子体辐射收集系统、光谱仪和数据处理系统组成。
本规范的编写以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和依据。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参考了 GB/T 38257-2019《激光诱导击穿光谱法》、JJG768-2005《发射光谱仪检定规程》的术语、符号与定义以及检测方法。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金属材料分析用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的校准。
《动平衡机校准规范》
平衡机是用于测定转子不平衡量的设备,可以用于改善被平衡转子的质量分布,使轴颈每转一次的振动或作用于轴承的力在允许的范围内。平衡机按转子轴线的状态分类有卧式平衡机和立式平衡机,按试验平面数量可分为单面和双面平衡机。
平衡机有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1) 支承转子并保证转子具有必要自由度的支承系统;2) 使转子按一定转速旋转的驱动系统;3) 测量转子不平衡量幅度和相位的测量系统。
本规范以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规范进行修订。
与 JJG(苏)68-2006 的版本相比较,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引言”、“引用文件”,修改了术语及定义;
——删除专用平衡机、现场动平衡仪的校准;
——增加重复性、转速误差、相位误差的计算公式;
——优化了最小可达剩余不平衡量和不平衡量减少率的校准方法;
——校验转子的选择变更为不再设具体限制,见附录 A;
——JJG(苏)68-2006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立式、卧式动平衡机的校准。车轮动平衡机不适用于本规范,其他类型动平衡机涉及本规范的计量特性可以参照本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