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研设施的投入与使用已成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对于许多企业而言,受限于自身的规模和预算,独立承担昂贵的科研设施费用显得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一问题,黑龙江省积极推动科研设施共享,使得千余家企业因此受益。
经省政府同意,2023年省科技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补贴资金200万元正式下拨。17家获补贴单位共享仪器4123台套,2022年对外共享机时218.46万小时,服务省内中小企业1247家,企业技术合同当年到位额2.01亿元。
科研设施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重要工具,但购买和维护这些设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对于许多企业而言,这笔费用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此外,有些设施的使用率不高,闲置时间过长,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不仅提升了大型仪器集约化利用水平与仪器的使用效率,而且降低了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压缩了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成本,提高了创新绩效。
为落实科研设施共享,黑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的实践措施。首先,建立了科研设施共享平台,将各企业的设施需求和供给进行有效的对接。这个平台不仅提供了设施的信息和状态,也记录了企业的使用情况和反馈,为后续的优化提供了参考。
其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科研设施共享规则和流程。这些规则明确了企业如何参与共享、设施如何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使得整个共享过程有章可循。同时,我们也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维护共享平台的运行。
根据《黑龙江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我省2023年省科技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经形式审查、专家复核、数据校核等环节,确定本年度补贴单位共17家,其中中直高校3家、省属高校8家、中直院所1家、省属院所5家,共享收入(补贴基数)9958万元。
通过科研设施共享,我省千余家企业得到了实惠。一方面,他们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所需的科研设施,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共享平台,企业间得以更高效地进行合作,促进了科技创新和发展。统计数据显示,自实施科研设施共享以来,我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不少企业在共享设施的基础上取得了重要的研发成果。
科研设施共享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学术界的共同努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科研设施共享平台的功能和服务,提高设施的覆盖率和利用率。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科研设施和技术,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发展。
总结而言,科研设施共享对于提升我省企业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搭建共享平台、制定共享规则和流程等措施,我们成功地实现了科研设施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科研设施共享工作,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资料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