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征集工作.
2023年11月,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等,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组织编制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并予以公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正式发布,原《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2020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收录环保技术装备共计158种,主要分为开发类、应用类、推广类三大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噪音与振动控制、大气污染防治等数个小类。
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年第33号
为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信部联节(2021] 237号)工作部署,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现予公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2020年版)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11日